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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个税免征额提高之后,个税改革中的另一个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正式面向全网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抵扣仅从方案来看具有较大诚意,包括教育(子女的教育和纳税人的继续教育)、医疗(纳税人自己的大病医疗)、住房(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和养老(赡养老人)这四座压在国民肩上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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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教育
纳税人子女教育和自己的继续教育可以同时扣除。其中子女教育包含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即覆盖从3岁幼儿园到博士毕业阶段,扣除额按每孩每年12000元标准扣除,也就是说孩子越多,扣除越多,此举在于鼓励生育。
鼓励纳税人继续教育,包括学历续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如果有纳税人同时在进行这两种教育,是同时扣除还是二选一,这个有待正式稿明确。
关于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内的自付和医保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然而大病来临如山倒,身体健康最重要。
关于住房
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扣除,住房租金也可以扣除,但两者只能择其一。
对于像识局君这样租房客来说,关注的焦点自然是房租抵扣这项。但实际效果可能会不尽人意,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租房的情况相对复杂,暂不论监管的复杂性,一旦办理了政府备案合同,既需要进行纳税,相应的税费大概率还是会转嫁到租房者头上,租房者得好好算算是否合算,因此从结果导向来看,影响偏中性。
关于养老
年满60岁的老人可按标准扣除,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标准。
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有平均分摊、指定分摊、约定分摊三类方式,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换句话说,非独生子女单人的扣除金额上限为12000元/年。而且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扣除并不能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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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次个税专项扣除细则出台,谁最受益?据相关媒体报道,专项附加扣除惠及的最大规模人群是年综合所得6万-9.6万的纳税人,占应纳税人口的59.4%,如果你满足独生、上有老(超过60岁)、下有小、有房贷(首套)、没大病、正在积极接受再教育条件这些条件,无疑享受到的优惠力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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