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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征收空置税是美好愿望,落实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10月24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其微信公众号“贾康学术平台”中称,大家都希望房地产健康发展,以空置税促成这个健康发展,可说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具体到落实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

10月15日,《经济日报》报道,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表示,遏制房地产投机、房地产泡沫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应拿出房地产税分类进行,率先出台能够精准遏制投机的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然后再从容考虑物业税。

针对中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仇保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要把房地产调控从原来的中央调为主转变为地方调,从行政手段调为主变为经济手段,从集中统一调变为分散调,通过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来严格控制房价的涨幅,逐渐烫平房地产泡沫,而不是一脚踢破。

贾康指出,“原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建议征收空置税,我的理解是,他认为房地产税要从容处理,意思是说‘急不得’,特别是在当前贸易战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之下,生怕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所以可先考虑征收空置税。”

所谓“空置税”是对空置的居民房屋进行收取的一定量的税收。

贾康表示,大家都希望房地产健康发展,以空置税促成这个健康发展,可说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是接下来还得讨论:中央讲基础性制度建设才能形成长效机制,那什么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空置税究竟是不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还是只是个权宜之计?可以肯定的是,征收空置税并不是为了取代房地产税。

在贾康看来,空置税是解决房地产问题的诸多可选项之一,如果真的可以实施,合乎逻辑的理论分析会表明:它能够优化供需关系,可以促使人们把现在空置的一些存量变成楼市中的有效供给。

不过,贾康认为,愿望很美好,但如何使对空置房的征税可操作、具体如何落实?这便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挑战。以什么样的指标来界定“空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一处完整的商品房空置多少天以上才算应征空置税?如果是达到连续半年不住才算空置,那人家半年内去住个一天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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