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海南省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的整改情况反馈。
此前,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2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海南省开展了常规巡视。2018年7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海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步刊发解读性文章《【巡视整改·看点】海南:坚决遏制炒房炒地投机行为 严格实施全域限购等政策》。
文章称,“10月25日公布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和‘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偏弱偏软,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中共海南省委做了认真整改,认真整治填海造地乱象,坚决遏制炒房炒地投机行为等突出问题。”
海南省委在整改通报中强调,海南省委“认真整治填海造地乱象,已完成全省184宗填海造地项目中的156宗核查工作,对围填海违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4件、处罚金额逾3亿元,对儋州海花岛、万宁日月岛、三亚凤凰岛、海口灯塔酒店、海口南海明珠等5个填海项目开展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启动整治修复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2017年12月2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进行督察反馈时,已指出存在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明显问题,比如“儋州化整为零违规审批海花岛填海项目”、“万宁市月岛项目未批先建”和“三亚凤凰岛填海项目以国际客运港和邮轮港名义取得海域使用权,实际主要用于房地产和酒店开发”。
今年1月16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向海南省政府进行反馈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情况时,也指出多项问题。其中,被点名的具体案例包括:
海口市灯塔酒店项目填海成陆后,至今仍未进行开发建设,处于闲置状态。
海花岛旅游综合体项目存在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违规现象。海花岛旅游综合体项目将面积约31%区域的填海用途由旅游基础设施用海调整为住宅用地,用于商业地产开发。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即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即开工建设。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万宁日月湾日岛和月岛项目、海口湾灯塔酒店项目的海洋环评和海域论证不充分、审批把关不严,上述项目实施后,加重了局部海岸侵蚀或岸滩淤积。
儋州市海洋部门查处海花岛临时施工便道违法填海活动时,在收到有关部门案件移交10个月后方立案,查处不及时。省海洋部门对环评报告书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未依法及时查处,立案后又未按2016年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此外,海南省委整改通报中还提到了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
通报称,海南省委重新审核排查2017年2月至3月省委研究的3批73名省管干部选任程序,对未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6人进行重新排查、查核。
海南省委对3名新提拔干部“不认同率”超过5%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29名领导干部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和8人次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进行纠正,对离任的7名县(市、区)委书记补充离任检查,完成78份干部档案信息重新认定和7859份干部档案散材料装订工作。
海南省委还对超职数配备省政府副秘书长的问题进行整改,免去6名同志的副秘书长职务;纠正了省直单位一副厅长在诫勉期内违规提拔的问题,调整为副巡视员;逐个分析考核73名市县党政班子挂职干部,并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处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