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晴/“五四”而后,已经过了近一个世纪。固然在场面上,青年节照常放假,“德先生、赛先生”不过脑子地照弹照唱,但反省已然开始--认真地、反复地、从狭义而后广义,叩问这个挟裹了近代中国几乎所有大小事件的“五四精神”!“五四新思想、新文化”意味著新中国的催生么?但何谓新思想新文化--科学与民主?平民参政的“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
这是不是如王康所言,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以实用主义的态度贬低自已民族的文化传统,甚至诅咒自已的祖先--而他们引进的西方文化思想良秀不齐,结果“害惨”了中国人;或者如曹长青所说“煽动集体主义,走向集权主义的运动”,最终反爲国共两党的专制奠定了基础?
陈子明给出的是另一个角度--“中国民族主义走向”。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对这一精神资源的新理解。此处的民族主义,当然不是眼下常常戏剧性彰显的愤青摇旗曝场或者乌有之乡之“疑似恶搞”。在2009之际,他耐心地提醒已经在“五四”的老调子里麻木的新世纪中国人:90年前的五月,当一批长袍青年出现在北京街头,他们究竟从什么道理切入,以使这个或“尊王攘夷”、或“排外灭洋”的中国,得以成长爲现代民族国家。
“现代民族国家”--这不是早先青年党和国社党的口号么?而这两个党,不仅曾爲教科书锁定爲反共反人民、投靠国民党当局的“花瓶党”,到如今已经没有几个人记得了。
但国家民族主义确曾是当时民间觉醒者的主调。90年前早春--也即1919“五四”街头呐喊发轫之前的几个礼拜,从科举脱胎而出,具有世界眼光与国民情怀,并且或多或少有过身居要津从政经历的民间独立人士,熊希龄、梁啓超、张君劢……,他们从巴黎把战后列强交易的消息送到北京,期望“民族国家”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绝处逢生--爲国事忧心如焚的,不仅知识与眼界皆尚青嫩的青年学生;上街呼口号兼痛殴官员,也并非爱国青年典型性格。
“民族国家”,在当时的欧洲尚属新观念。在他新发表的文章里,陈子明再度引述《法国人权宣言》:
“凡以己意欲栖息于同一法律之下之国民,不得由外国人管辖之;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
“其在于本国也,人之独立;其在于世界也,国之独立。”
用梁啓超的话,此即民族和民主建国的精神--
1.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 2.凡是中国人都有权来管中国的事。
这算什么?以教科书的观念,似乎是,当五色旗、青天白日旗、特别是五星红旗在南京北京升起,这一目标早已达成。但是且慢:如果事实真的如此,对五四的纪念,就可以狂欢节替代了。
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这一“五四”初衷,到了政客(包括靠“五四”起家的革命家)手里,已成爲当政者出于自身实利(而非国家利益)的谋划。我们只看共和之后的大陆执政者,从袁世凯到国共两党,爲剿灭异己大权独揽,何曾断过与外邦的私下交易?何曾尊重过国民之意愿--比如《二十一条》;比如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比如蒋氏的《中苏友好条约》;比如“共産国际中国支部”从诞生到最终夺取;比如二战光复之后一代接一代的国家元首(从蒋到毛到邓)对侵略者的宽大爲怀;直到最新的北疆与南海割让。
其中爲害最烈者,当属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90年前,好好一个学者陈独秀,以极具性格魅力的呼喊,堕爲时代超男(“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对西方国家普世价值(公理)失望之余,成批的中国理想者,落入不顾国家利益--更遑论国民生死--的世界革命陷阱。
陈子明坐在家中的书桌旁,以他奉献于国家民族的少年、青年、壮年美好岁月,以及由此磨练出的犀利目光,对“五四”作出深入思索--这思索,在六四20年之际,似乎更具特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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