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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转移利润、逃税,小米、苏宁等被财政部点名

部分互联网公司因为逃避税收被财政部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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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下称《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部分上市公司被点名

上证报记者梳理发现,被点名的互联网企业中,包括了部分上市公司。

小米公司

公司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按照增值税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外赠送礼品虽然并不获得收入,但仍需按视同销售行为,参考同类货物的价格计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此项规定主要为了避免出现税法漏洞,避免企业以赠送不收款为名不缴税。对外赠送商品视同销售行为,既堵住了漏洞,也使增值税链条完整。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对外赠送商品未按视同销售纳税。

苏宁易购

公司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研发费用原来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今年,为了促进科技研发,该项政策调整为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同时还允许境外研发实际发生额的80%在境内研发三分之二以内加计扣除。

这本是一项有利于研发的税收激励政策,但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就会增加扣除,减少纳税,涉嫌违法。

二三四五

公司存在列支以前年度费用造成2016年度多计费用397万元;递延所得税税率使用不正确,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267万元等问题。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列支费用将少缴纳税收,也涉嫌违法。

乐视网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核销;子公司年度报告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全面;2016年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支出。

此外,该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多开增值税发票未及时冲回、子公司实收资本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我国增值税的法律相关规定,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不及时冲回,将涉及虚开增值发票的风险,通常开票的金额与真实交易金额必须相符。

三七互娱

该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当、少计缴税费、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多计收入35.14万元,少计缴企业所得税11.69万元。

对互联网企业税收征管存在不同态度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业务收入5955亿元,同比增长20.7%。但是,我国对互联网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不同的态度。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企业起步较晚,仍属于需要扶持的阶段,因此,需要给予宽松的税收环境;

另一种观点认为从税收公平的角度去看,无论是实体商铺的销售,还是互联网的销售,均应该公平纳税杜绝税收盲点。通过《公告》所披露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的财务及税务管理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未来不排除政府加强在该行业税收方面的监督管理。

苏宁易购回应“逃税”:会计工作失误导致漏缴

10月30日上午消息,昨日有媒体报道,针对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苏宁易购存在偷税逃税现象。对此,苏宁官方向新浪科技回应称,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据媒体报道,在查阅《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时发现,苏宁易购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苏宁易购官方称,所谓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而342.28万元,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以下为苏宁易购官方回应:

1. 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基于财政部进行的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该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公告显示财政部在检查中发现苏宁存在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问题,此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2. 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财政部指出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

3. 关于“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该重复申报问题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4. 对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提及的问题,苏宁高度重视,已经组织公司内部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指出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已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引以为戒。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自创业起,28年来,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一直都是苏宁恪守的基本原则。苏宁易购2017年年报显示,全年纳税总额约为40亿元。未来,苏宁将继续恪守这一基本原则,在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严谨对待会计等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但主观偷税逃税绝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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