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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回应财政部点名“逃税”:系会计工作失误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下称《公告》)显示,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其中,苏宁易购被点评批评。《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中显示,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苏宁易购官方称,所谓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而342.28万元,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以下是苏宁官方回应:

1. 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基于财政部进行的2017年财政部会计监督检查。该检查的目的是发现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公告显示财政部在检查中发现苏宁存在的“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问题,此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2. 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财政部指出的“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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