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停车位不停,不顾文明引导员劝导执意乱停车,10月27日,贵阳市青云路上,一名电动自行车司机面对交警的教育显得十分不耐烦,说“罚嘛!不就是10块钱……”随后交警一查,这名司机7年来非机动车违法70条,加上滞纳金,罚款金额达到2510元。

缴纳罚款的回单。
为规范青云路菜市场管理,确保周边道路畅通,方便购物市民,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在菜场周边施划了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停车位,并安排文明引导员在附近值守引导。
10月27日上午11时许,一男子随意将电动车停在青云路和尚义路交叉口附近路边,文明引导员上前引导,让男子将车停入停车位内,可男子拒不配合,执意违停路边。看到这名司机不听劝阻,另一名文明引导员也过来引导,见到文明引导员人多,男子骑着车离开了。
刚过一会,南明交警二中队民警张红杰发现一辆电动车违停在青云路与遵义路交叉口附近路边,文明引导员一看,又是刚才那名司机。面对交警的教育,这名司机不耐烦地说:“罚嘛!不就是1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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