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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整顿公安系统 警权滥用局面会改变吗?

近日,中共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湖北武汉举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明确表示,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清除政法系统中的“害群之马”。这被认为是中国公安系统全面整顿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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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的表态将使公安系统改革提上日程(图源:中国公安部官网)

对于郭声琨这个“刀刃向内”的表态,联系之前北京当局掀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将对公安系统进行整顿治理,可能已经进入实质阶段。

政法系统改革深度拓展

自中共掀起反腐风暴以来,其长期掌控的政法系统引起大震荡。中共前常委周永康领导公安系统工作10年时间,因其公检法“一肩挑”被外界视为中国法治停步不前的10年甚至是倒退的10年。

随着当局宣布周永康案的落幕,也将这一黑幕划上了句号。中央政法委也从对三者管理者的身份,变成了主导改革的身份。

中共十八大以来,先是中央政法委“降格”,持续了10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局面被改写,改由政治局委员兼任。中共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更为透明,也更为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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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负责谋划中共全面改革的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33个司法改革文件,其中2015年就有22个,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出台的司法改革文件数量已经达到了157件。

另外,习近平对政法工作还做过一系列批示,其中多次提到“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两个关键词。这些提法也出现在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

由于中国政法系统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因此,外界往往用“刀把子”,来代指扮演对内维稳角色的中共公检法系统。 

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国公安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异军突起,这让外界看到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拓宽深度和广度。

作为中国政治运行的主要力量,政法系统长期扮演重要角色。而中国公安因其特殊的性质,对中国社会极端重要,但产生的问题也就极端棘手。

公安改革事关中国现代化

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在中共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就表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公安系统作为基层政权的代表,从刑事案件、社会治安到司法公正,无不关涉基层民众最切身的生活感受。

在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下,中国公安系统的一言一行,既直接影响无数民众的切身利益,又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中共的国家治理思维和治理能力。

例如,湖南株洲县一派出所副所长因女儿被老师罚站,将女教师带到派出所关入审讯室的事情近日引发关注。

此外,2016年4月13日发生在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事件”,相较于法院审判倾听社会民意在并二审时作出重大改判,事发时公安机关的无所作为玩忽职守令人失望,成为了当时舆论的靶子。

2016年5月7日的雷洋事件,姑且不论雷洋是否嫖娼,作为公民的雷洋在家门口遭到警察的暴力抓捕而身亡,事件本身就传递着对社会安全的恐惧和不安。公安机关从出警程序到执法依据,再到执法方式,充斥着滥权和不规范。 

除上述之外,北京当局一段时间以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其中一点是为了切断警权独大的传统和维稳体系。

这是因为公安在负责社会治安的过程中,经常与黑恶势力打交道,一些人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成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互相勾结,已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平和中共在基层的社会治理。

因此,中国公安系统角色的转变,是整顿基层政权的突破点,尽管这项工作并不容易。

现任中国国家副主席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纪委前书记王岐山此前曾指出,中共反腐很难,因为反腐反的就是自己。而公安系统的改革也如此,北京当局既要以更大的魄力去提升公安系统的法治和治理现代化水准,还要保证不损害自己的权威性。这正是这场公安整顿与改革的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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