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充分发挥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积极作用,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对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1]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允许“有钱的人买股票”成为现实。
我们在2018年9月18日的专题报告《2019年出现牛市的三个前提(二)—要允许“有钱的人买股票”》中提出:
需要推动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常态化机制建立。借鉴成熟市场的“原则允许、例外禁止”经验,要求上市公司公布合理的回购价格区间,增加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2]。
本次修正案草案变化及影响如下:一、增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规定,使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自由度更高;二、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便于上市公司常态化回购机制的建立;三、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范要求,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利益输送行为。正如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政策层面再松绑,推动大规模回购,稳定市场预期。
2018年以来,股票市场接连地量下跌。同时,A股也出现了历史上最大回购。2018年前三季度回购金额达257.5亿元,相当于2015-2017年三年的回购总额。即便如此,对比美股2009年以来9年牛市期间的回购金额(年回购均值2.4万亿美元),A股回购力度还是稍显不足。这可能也是市场持续没有打破悲观预期的原因之一。此次制度修订,便利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将有效强化投资者信心。
春水初生: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或将贡献超3万亿的潜在资金。
当前,A股上市公司自有现金充沛。根据我们的统计:A股上市公司现金及等价物占资产比重平均值达15%,远高于美股上市公司的5.8%。政策松绑之后,鼓励现金较多的公司主动回购,是形成持续回购的可行路径。截止2018年中报,全部A股现金及等价物总额达26.15万亿。假设现金持有占比超过8%的公司将超出部分用于回购,共有2212家上市公司可进行回购,总金额达3.49万亿。若现金占比高的公司进行回购,3.49万亿的回购金额对于46万亿总市值的A股提振效应明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