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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注水剧”:用高品质创作挤干水分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行业高速发展,在丰富大众精神生活、引领风尚、传承文化、启迪智慧和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广受欢迎的优秀电视剧作品。但是,在电视剧创作方面,仍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粗制滥造的“注水剧”受到观众抵制。

电视剧的“注水”是指制播双方为了最大程度追求商业利润,刻意在原著和剧本基础上对作品主题、故事内容、人物塑造和情节等进行修改增删,以拉长剧情的行为。电视剧的“注水”主要有思想、内容和制作等类型——思想“注水”导致作品价值缺失、善恶不辨、格调不高、低级趣味,只考虑经济效益,不关心社会效益;内容“注水”体现为故事拖沓、节奏变慢,粗制滥造、虎头蛇尾,本应是节奏流畅的故事,却硬生生被“凑集数”拖垮;制作“注水”则多表现为工业机械化生产,拼凑剧情等,如一些五六十集的电视剧四五个月便“破茧早产”。

判定一部电视剧是否“注水”,不应只依据集数多寡。要根据艺术创作规律,让作品篇幅服从叙事需要,由内容情节发展支配。电视剧作为文艺产品,检视其成功的标尺在于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思想和价值观念是灵魂,一切表现形式都是其载体。电视剧创作应根植现实,放飞想象,为力求作品思想深邃,内容丰富生动,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活,不宜拘泥于篇幅。

一部电视剧精品的诞生是相当艰辛且投入巨大的创作历程。从题材策划、剧本创作、资金筹集、剧组筹建、开机拍摄、后期制作到发行播出等诸多运作环节都面临挑战。作为艺术家的创作主体通常坚守艺术美学导向以通俗的艺术形式实现价值和情感表达;作为制作发行主体的影视公司、电视台力求通过艺术商业化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投资主体的其他商业机构和广告商等部分利益相关方则多追求经济利益和市场逻辑,希望以最少成本将电视剧的艺术产品在市场上转化为迎合大众审美趣味的商品,创造可观利润。因而,电视剧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不吻合的问题时常出现。这也是电视剧出现“注水”问题的重要原因:不同利益主体在创作中的博弈角力容易使文艺作品迷失方向——电视剧的艺术属性与商品属性发生矛盾。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生产数量虽稳居世界第一,每年1.5万集左右,80%以上剧目可以在电视台和网络平台播出,但在所有播出作品中,精品仍是少数,优质内容供给比较稀缺。

事实上,优秀的电视剧作品,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挣得“盆满钵满”。电视台和网络平台基于利益考虑希望播出作品能够受到观众较长时间的追捧,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且电视剧的长篇大作更能帮助观众培养收视预期,形成追剧效应,以利于广告招商、时段开发和品牌营销等。但如果作品质量堪忧、粗制滥造,观众和广告商并不会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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