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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出生公民权”是一位华人100多年前争得的

近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扬言要通过签署行政命令的方式废除“出生公民权”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是如何出现的?其实,这是一百多年前一位华人通过法律抗争艰难争取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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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以6:2的投票结果,裁定黄金德一出生即为美国公民。(图片来源:美国媒体)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125年前。1893年,时任美国总统格罗弗•克利夫兰任命约翰•怀斯为旧金山港的海关征收员,这相当于把这个美国西海岸最大港口的外国人入境权都交到了怀斯手上。而怀斯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排华主义者,走马上任后,他专门为华人群体制定了比法律规定严格得多的入境要求。当时,如果有华人要从旧金山港入境美国,必须准备成堆的宣誓声明、商业文件和照片,才可能被允许入境。

那个时候,中国国内动荡不安,大量华人迫于生计不得不远跨重洋来到美国从事廉价的体力工作。美国有很多白人与怀斯立场相同,他们对赴美华人心怀憎恶,并采取各种方式排挤、压迫华人群体。1882年5月6日,美国国会签署《排华法案》,明文禁止华人归化为美国公民并严格限制华人入境美国。这是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1895年,一个名叫黄金德的中国人出现在旧金山港。这个22岁的年轻人看上去和其他等待入境美国的中国人一样,但他又有所不同----他是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黄金德的父母来自广东台山,他们1873年在旧金山生下了黄金德,在美期间,这对夫妇一直在旧金山唐人街的一家杂货店里帮工。然而,由于无法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又担心遭到警察暴力迫害,1890年他们带着儿子逃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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