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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建议对无利润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了6大具体措施缓解民营企业当前所遇到的困难。

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这也民营企业最为关心的一个话题。

总书记指出,要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要加大减税力度。其中包括: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

实际上,近期,由于有些政策相互不协调,政策效应同向叠加,或者是工作方式简单,导致一些初衷是好的政策产生了相反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举例称,比如在“营改增”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规范征管给一些要求抵扣的小微企业带来的税负增加;在完善社保缴费征收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征管机制变化过程中企业的适应程度和带来的预期紧缩效应。

拿社保缴费征收来说,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此前按照当地工资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但今年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保后,之前的做法难以维持,客观上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对澎湃新闻表示,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到社保名义费率的降低额度大于企业因为征管机制变化而增加的实际负担。“如果企业因为征管机制变化增加了20%的负担,你的名义社保费也降低20%,那么名义上是降下来了,但企业实际负担并没有变化,企业感受不到,这时就要求更大幅度地降低名义费率。”

总书记在座谈会上也强调,要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增值税方面,现在面临的是减并税率的问题。自2017年7月取消了13%一档税率并将17%和11%分别下调1%后,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6%、10%和6%三档。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明确提出了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方向。

那么,应该如何减并才比较合适?既不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又达到减负目的。胡怡建的观点是将10%一档并入6%,之后再逐步降低16%一档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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