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被盗案当事人:警方已撤案,原因为不应追究刑责 来源:华尔街见闻 分类: 🏡 生活 发布时间:2018-11-02 13:56:04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华尔街见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北京青年报 11月2日消息,北青报记者从被指盗窃的应女士处了解到,目前浙江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已做出撤案决定,并解除取保候审。应女士出示撤案决定书显示,撤案原因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女士说,“取保候审交的钱,明天就可以去银行领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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