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微粒贷”商标遭擅用,腾讯公司起诉获赔36.5万余元

声明:本文转载自 「网易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因认为其拥有的“微粒贷”注册商标被擅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上海岑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智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1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上海岑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6.5万余元。

文章配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