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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歧视结案各执一词 势将上诉至最高法院

哈佛大学收生歧视案传召证人作供完毕,与讼双方周五开始结案陈词,预料波士顿法院很快有裁决。不论结果如何,双方已扬言必定上诉,各执一词,案件势必上诉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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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三周前开审,共开庭15日,原告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指控哈佛大学收生时,考虑种族因素太多,针对并推高亚裔学生入学门槛,明显是歧视;原诉要求打破现行的「积极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取消族裔人数限制。哈佛重申,为了维持校园种族多元,避免学生单一化,有必要保存积极平权措施。

原告指,哈佛可以透过其他方法,例如根据报读学生的社会地位和经济背景,进行弱势社群平权,认为一样可以达致校园多元文化,不一定要考虑种族。哈佛已拒绝有关做法,认为会影响未来教育质素。

原告引述哈佛数据显示,校方为了吸引乡郊高中生报读,会寄出邀请信,但亚裔学生SAT成绩须达到1,370分,才会获邀;白人学生只需得到1,310就会收到邀请函,明显是歧视。辩方律师澄清,有关分数并非收生成绩,学生报读哈佛后,有否收过邀请信完全不在收生考虑之内。

与讼双方就收生成绩及其他考虑因素,也进行了激辩。原诉指出,亚裔学生在学术成绩及课外活动方面都名列前矛,人格评分(personal score)却长期包尾;原诉更传召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的经济学者Peter Arcidiacono分析收生数据,指出当中存在种族因素。辩方否认指控,反传召加州柏克莱大学经济学者David Card,分析同一数据,指出每年报读哈佛的四万名同学中,大部分人SAT及高中成绩满分,但学额每年仅2,000个,校方必须考虑学生其他方面表现。Card表示,数据没有反映亚裔被明显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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