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11时许,乌海市交警支队海勃湾大队民警在辖区对违停车辆进行整治时,对一辆停车未入位的黑色小型轿车出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后,车主找到民警,意图撤销罚单,并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辱骂。民警耐心向其解释并做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后离开,并未与车主发生争执。
大约2分钟以后,车主突然驾车以飞快地速度向民警冲来,幸亏二人及时闪躲,才未发生相撞。随后民警第一时间对该车进行拦截。




随后大队民警将该驾驶人移交至辖区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受理,并开展调查工作。经违法嫌疑人张某供述,其在被交警贴了违停罚单后,便心生怨恨,找交警要求撤销罚单被拒后,一气之下驾车试图对交警进行冲撞,想着吓唬吓唬交警。
辖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法对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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