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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员要台湾民航局 勿替过劳航班护航

日前长荣航空公司因不服往返桃园、东京的机组人员,因超时工作1分钟遭裁罚新台币55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指《劳动基准法》(即《劳基法》)的工时管制不适用空勤组员,要求台湾民航局要另订专法放宽工时管制。当地时间6日上午,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至台湾民航局陈情,呼吁民航局勿替长荣航空护航,规避劳动法令,而应辅导其改善机组员过劳问题。

长荣航空空服员,长荣企业工会理事长廖以勤表示,长荣航空公司被裁罚50万元,是违法次数累进裁罚的结果,3年来长荣航空已被劳检裁罚5次。此次长荣航空因超时1分钟被开罚,不过是长荣机组员常态性过劳航班的冰山一角。超过一小时、两小时的航班皆有,而这代表空服员已连续工作超过12小时,甚至达14小时。根据工会统计,2017年长荣航空的超时问题就发生60多次,2018年至今已达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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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空服员王美心以桃园当日往返东京的航线为例,他通常上午4时30分就要准备至桃园机场报到,回到家时已是下午8时,长期下来造成身心很大的负担(记者:陈炯廷/摄)

廖以勤指出,长荣航空主张航班延迟和超时工作都是因为“突发状况”。过去长荣就因为不服裁罚,屡次对台湾劳动部提起诉愿,但都遭驳回。劳动部诉愿委员会即指出,只要飞属天灾,“交通管制及天候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是航空业营运风险,因此不得免责”。

廖以勤表示,公司所谓的突发状况,其实都是常态性会发生的事情,像是北京时常有军演问题,但其实北京当地机关都有发公文给公司说,哪几个月份,哪几天的航班就是会有军演。且现行法规已经给予航空业很大的工时弹性,例如民航法规(AOR)让空服员可以执勤长达14小时,长荣空服员也有签订《劳基法》责任制条款,给予公司飞越洋长城航线,可以超过12小时,飞纽约、休斯敦,甚至会超过16小时;只有在亚洲的区域航线仍需遵守《劳基法》的12小时规范。公司的超时航班,多出现在飞东京、金边和北京航线,原因就在于公司皆是安排机组人员要当日来回,导致一日工时就濒临12小时,航班稍有延迟就会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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