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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警第一枪:地铁站开枪轰疑犯惹争议

当地时间11月7日早7时40分,香港深水埗港铁站内发生枪击案。一名隶属西九龙机动部队的女警与同袍巡视港铁站时,截查一名50余岁男子,未料男子亮出一把刀具,并持刀冲向女警。该女警感生命受威胁,在警告男子无效情况下,开枪将男子轰倒,男子左腹中枪送院抢救。资料显示,55岁中枪男子是一名建造业工人,有案底。该男子2013年遇冲锋队截查时,曾有袭警纪录,被判监七日。

由于这是香港执勤女警有史以来首次开枪制服疑犯,且开枪地点在人潮汹涌的繁忙时段地铁站内,事件获香港媒体广泛关注。

香港警察在使用武力必须按照《警察通例》规定(图源:Reuters)

香港警方指,《警察通例》对警务人员使用枪械有严格指引。根据规定,香港警务人员可在下述情况使用枪械: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拘捕任何企图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该人属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骚动或暴乱。规定显示,警方必须是在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来达到其目的时,才可使用枪械。

针对这宗女警开枪案件,警方发布声明指,经初步调查,确定案中使用枪械的警务人员根据武力使用守则,以及当时的现场环境,作出正确的判断,防止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及成功制止一宗暴力罪行。

虽然警方已经为事件“定性”,但由于开枪地点为早晨繁忙时段地铁站内,故仍引发网友争议。有目击者接受港媒访问时指地铁站内当时有很多人赶去上班及上学,恐流弹会伤及无辜。不过亦有网友指若女警与疑犯肉搏,导致擦枪走火可能站内途人更加危险,故支持女警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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