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真小。巴东姑娘邓玉娇捅了个大漏子。在信息闭塞的时代,这件事不过区区一件小事,邓玉娇故意杀人证据确凿,人民法院一纸判书一下,只待秋后问斩。但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互联网遍及中国城乡,原本一件极易处理的案件,变成了一桩棘手的难题。而这个难题的始作俑者,竟不过是个小小的修脚工,一个小人物中的小人物,一个底层中的底层。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没有人会知道她邓某人,也没有人会关注她的命运,她的生命将如柳絮一般随风飘去,不留一丝痕迹。但是,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将再次看到媒体的力量----互联网注定将成为一个新兴的媒体,而说到底,互联网所代表的却是民众意志。由于民众的广泛参与和质疑,一件可以在黑屋子里不动声色解决的案件,就这样被置于大庭广众之下,接受公众的检阅。我们不得不说,技术的进步不只带来经济的飞跃,物质的繁荣,也必将带来观念的变革,公民意识的勃兴。
因此,也就有了巴东当局煞有介事的表演。5月18日下午,巴东警方在互联网上通报“邓玉娇案”案情,让人不得不觉得中国的语言大师来自民间,其对文字的创意功夫连专业的语言文字工作者恐怕也只能自叹弗如。公众对其中的几点强烈质疑:一是当事人中出现了暧昧的他者,被人为地隐去姓名的人;二是警方以“异性洗浴服务”代替了原先的“特殊服务”;三是新通报以“推坐”代替了“按倒”;四是对邓玉娇自首情节的重新定位。尤其令人称叹的是,办案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邓随身携带的包内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警方对通报字斟句酌,几近语不惊人死不休。经过严丝合缝的包装,邓玉娇差不多坐实了故意杀人的罪名,连自首情节也有可能被取消,看来只有死路一条了----实际上,只有她死了,才可以永远关闭真相的大门。而当事的干部以及身份不明的他者,则由于警方的开脱,势将全身而退,充其量会受到生活作风问题的批评。
一件案情简单得近乎路人皆知的案件,何以令地方诸侯费尽心机地罗织情节,试图取信于天下,取信于善良的老百姓。正如前文所说,这是因为地方当局充分感受到了全国网民的怀疑的目光。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各级官僚体系中,公检法相对于政府不具有实质上的独立性;换句话说,对任何一个案件,来自政府的意见将对案件的定性与结案起到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作用,这取决于地方政府干预案件的决心有多大。巴东警方的最新表态,明显身后有政府的影子。面对群情汹涌的情势,地方政府的头头脑脑再也坐不住了----这可是关系到头上乌纱帽的头等大事!必须以最佳的方式结束案件,至于谁做出牺牲无关紧要。
关键是邓玉娇案已成为公共事件,为全国所瞩目,甚至全球瞩目。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全球一家已经从虚幻变成了现实,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经由互联网传播,将变得妇孺皆知。正因如此,邓玉娇杀人案给地方政府出了个头疼的难题。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是否具有足够的勇气正视这一案件,并要求公检法部门依法秉公处理。最终,涉案的干部的名誉和判罪与否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是地方政府治下官员或者干部。一个地方党纪政纪差到如此地步,甚至引发了命案,继而惹得民怨沸腾,无论如何,地方官员难辞其咎。上级机关盛怒之下,可想而知:一方首脑前途休矣!
这就是为什么巴东警方的最新通报漏洞百出,却仍然隆重出台的根本原因。死马且当活马医。在事态进一步扩大之前,动员所有力量,结束此案,是地方当局的必然选择。而选择中的选择是,不管是否心甘情愿,地方党政首脑必须尽一切可能保住涉案干部的清誉,这是开脱自身领导责任的必由之路。至于邓玉娇区区一个农民工,为整个案件背黑锅,惨然就死,合乎逻辑,何足挂齿!为了做到这一点,涉案干部曝光的仅限于已死和受重伤的两人,其他人则一笔带过;邓某黄某等豪气冲天地要求特殊服务,也变成了“ 异性洗浴服务”,其按倒邓玉娇肆行不轨,变成了轻描淡写的“推坐”;邓玉娇主动打电话报警的行为变得不可信,却恰到好处地从其包里搜出了治疗抑郁症的药物。
那么以下举措和结果将理所当然,因为邓玉娇身患精神病症,所以需要入医治疗,其实形同软禁,与外界隔绝,便于掌控;以故意杀人罪对邓玉娇做出指控,并取消其主动自首的情节,以杀人灭口。----不知可敬的地方首脑有没有考虑到这两点矛盾的表述对其最终定案将会产生戏剧性影响?!
当然,以上皆属臆测。否则真要怀疑,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长官是否被权力蒙蔽了智慧与眼量,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小觑了公众的智商和判断,简直视公众为乳儿,视法律为儿戏,以此破绽百出的说辞企图瞒天过海,暗度陈仓。那么我们也有理由提请公众,继续擦亮眼睛,保持警惕心,对权力,对一切阴暗的角落投以关注,对一切小人物给予关怀,一起构建一个澄明的世界!
是否还可以说,此案能否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裁决,还决定于民意,决定于网民自发的同情与关注,决定于天下正义?当全国的民众都对孤苦无依的邓玉娇抱以真诚的声援时,一切作假行为必将暴露于公众之眼。对邓玉娇案做出公正的调查,依照法律做出公平、公开的裁决,将指日可待。邓玉娇案作为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能否依法结案,将是检验我国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毕竟古有明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连资本主义国家也信奉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理由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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