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8日,中国一高利贷团伙12人在泰国芭堤雅被捕。
据12人供述,他们受一中国老板雇佣,每月薪金是2万泰铢(1泰铢约合0.03美元),团伙中5人负责放贷,7人负责追债。放贷对象为中国人,如果还贷不及时,他们将借贷人信息发到大陆,并让其大陆同伙前去追债。
据悉,这12人是持旅游签证进入泰国,他们每个月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泰铢,放贷利息高达30%。
当泰国警方问讯为什么到泰国放贷,其中一名成员竟然称“泰国风景好,边旅游边工作”。
后当地警方调查得知,这12名中国人之所以选择到泰国放贷,是因为比较而言,中国对高利贷处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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