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寄递企业不得收寄邮件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交通运输部昨天公布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寄递企业有关操作规范,并强化了对用户身份信息的保护。

文章配图

《办法》规定,寄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核对寄件人在寄递详情单上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登记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寄件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寄递企业应当核对、登记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如果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是出示证件与寄递详情单上填写信息不一致的,寄递企业不得收寄邮快件。

文章配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