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消息,今年三十岁的江苏淮安男子王兵,几年前承包了淮安一家快递公司分部的业务。2016年10月的一天,一名自称刘某的男子找到王兵,说他在淘宝网上卖塑料玩具枪,准备在王兵这里长期发货。见有生意上门,王兵没有多想,与刘某谈好了全国各地的发货价格,并约定每月结一次账。谈好之后,刘某要了许多空白快递单子带了回去。

之后每次发货,刘某都是自己把货包装好,然后填写并贴好快递单子,将货交给王兵运输。按照快递公司规定,寄件人在寄快递时,应首先出示自己身份证件,然后快递公司开箱查看,对可以邮寄的物品要加盖“已验视”印章,违禁品则不能寄。但是每次刘某发货,王兵都没有检查,直接盖上“已验视”后即发货。王兵后来为了省事,更是直接把“已验视”的章交给刘某,由他自己盖章,然后直接将货装车发出。
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王兵所在快递公司总公司作出规定,凡是枪形物品一律不准发,包括玩具枪在内。王兵立即想到了刘某经常发的玩具枪。会后,王兵因害怕被公司查到罚款,告诉刘某枪不能发了。见王兵态度坚决,刘某无奈同意。
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又联系王兵,让王兵继续帮他发玩具枪快递。经不住刘某软磨硬泡,王兵最终同意了。
2017年3月2日,王兵收到刘某寄出去的一个退回件,箱子已经破损。出于好奇,王兵打开箱子查看,发现里面有一把金属制成的黑色手枪柄,还有一些螺丝之类的东西。王兵拿起手枪柄,感觉比较重,像是仿真枪,怀疑刘某以前在自己公司寄的不是玩具枪,而是仿真枪。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