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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任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梅亦辞去市长职务

11月16日,景德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接受梅亦辞去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决定刘锋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任命黄金龙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任命:

耿丽萍为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袁向民、余晓敏、张萍为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欢、江慎祥、王亚琼、于秀广、曹谌、许锋、焦武清为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汪泽文为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刘志军、罗宝勇、胡强华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建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曹金、蔡加永、程镇新、樊金保、李景强、王凌晨、徐良林、周根林的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袁镇兴的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清的景德镇市浮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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