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迪士尼公司再一次面临版权危机,因为1928年面世的经典米奇形象按版权法将于5年后届满,到时这些作品就成了「公众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个米奇形象生产商品或是以它创作作品,不须再向迪士尼支付版权费。

根据美国1998年通过的最新版权法,凡于1923年前创作的作品,版权期限已经届满;至于在1923年后发表的作品,版权期限是创作人终身加上死后70年,而公司的版权期限,则是由作品面世后起计95年,一旦过了期限,这些作品就成为「公众领域」,不受版权法保护。
米奇于1928年11月18日,首次在动画《威利号汽船》(Steamboat Willie)中「担正」,自此出现在超过130套电影之中,包括1940年代结合古典音乐与动画的《幻想曲》。按版权法计算,米奇于2023年95岁生日后,2024年就进入「公众领域」。
今次已经是迪士尼第三度面临失去米奇的版权,第一次发生在1970年代,那时的版权期限只有56年,米奇于1984年56岁生日时,迪士尼就会失去对它的版权,但在迪士尼等公司强力游说下,国会通过延长版权期限,改为创作人终身加上死后50年,公司版权则为作品面世后75年。第二次是1998年,事缘一批1923年创作的作品版权期限即将届满,最后国会第二度通过延长版权期限。
迪士尼若失去米奇版权,就如同失去一只生金蛋的鹅,而且迪士尼其他深入民心的卡通角色,如唐老鸭、小飞象等,都是于上世纪30至40年代创作,如果国会不延长版权法,迟早连其他角色都会进入「公众领域」。根据贸易数据,米奇、米妮及高飞等经典角色的商品,是迪士尼最吸金的项目,每年至少带来32亿美元(250亿港元)收入,这还未包括迪士尼商品或主题乐园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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