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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乘冲突多因车费等小事 超半数有攻击司机行为

最高法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我国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中,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其中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

2018年11月19日,最高法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了《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专题报告,通过统计自2016年起的刑事一审审结案件,分析了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总体情况、案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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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从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总体情况而言,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此外,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比近七成。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占比为39.01%,故意伤害罪占比为30.04%。

案件城市分布呈现两极化特点,新一线大中城市和六线及以下小城市合计占比近五成,一线和二三四线城市案件量下降趋势明显,新一线和五六线及以下城市增长趋势明显。

案件被告中,近七成为乘客,约二成为公交司机,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为56.86%。而案件的受害人中,司机占50.54%。其次是乘客,占据20.97%,另外还有第三方、民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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