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台湾放宽贫穷线仅治标 解决分配不均才治本

台湾卫生福利部预告2019年起,将考量物价等因素调高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及高雄市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放宽标准让更多的经济弱势能受政府照顾。

最低生活费标准是低收入户认定的基准。举例来说,台北市在2019年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将修正至新台币16,580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家庭总收入平均每人每月的收入,若低于标准者为“低收入户”;低于标准1.5倍者则为“中低收入户”并可获政府相关的社会救助。

根据卫福部最新统计,目前全台中低收入户有109,057户、32,1767人;低收入户有14,1441户、30,8548人。随着最低生活费的调整将增加多少低收入户目前还未可知。

然而,不论扩大照顾的范围有多少,其人数恐怕还是无法真实反映台湾贫穷问题的严重性。因为低收入户和中低收户的人口,本身就是个长年失准的贫穷指标。

台湾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硕士洪伯勋在2013年出版的《制造低收入户》一书,指出社会大众和媒体直觉地把低收入户当成所有贫穷家庭和人口的同义词,并以此评估台湾的贫穷状况,却忽略了低收入户是如何审查出来,更没有注意到有许多贫穷人口无法成为政府眼中的低收入户。

文章配图

劳工实质薪资的倒退及最高所得家庭与最低所得家庭间收入的扩大,都能清楚说明台湾贫富差距是严重加剧

长期以来政府借由“筛选”、“制造”出一群低收入户,把贫穷问题只限缩在这群人身上,用最少的财政来提供照顾,以为只要照顾了这些人就处理了贫穷问题,也回避了实际上造成贫穷的结构性问题。

审查程序过于严苛,就是台湾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比率为世界最低背后的真相。例如2013年台湾的低收入户贫穷人数仅占总人口数的1.51%,算进中低收入户也只有2.81%。日本与南韩的贫穷人口约有16%,虽然这两地的贫富差距较台湾大,但台湾的数值明显是被低估。

台湾在低收入户的审查问题,并非只是个人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就符合申请标准,还必须符合动产和不动产的标准,例如即便收入和动产都低于贫穷线,但申请者可能会因为有无法变卖的不动产而被排除。此外,社会救助法和整个申请、审查程序为了防弊而越来越难让民众明了,加上手续繁杂,在资讯落差下,许多有真实需求的民众,甚至不知道如何申请。

如何诚实地面对贫穷人口,重新划定社会贫穷线的标准,放宽不合理申请的限制,以让社会救助能适切地成为资本社会受挫者的安全网,是台湾社会安全体系应正视的课题。而如何缩短贫富差距,重新结构性地调整造成分配不均的经济、政治体系,更是政府应直面的核心问题。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