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昨天通告,呼吁涉「暴恐犯罪」及「受三股势力毒害」人员,在30天内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届时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报导,据中共哈密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办)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为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势力(简称「三股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同时给受「三股势力」毒害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因而发布通告。
哈密市已发布最新版「敦促涉暴恐犯罪人员及受『三股势力』毒害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促所有涉暴恐犯罪人员及受「三股势力」毒害人员,30天内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通告列出应投案自首的情形有18种,除了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分裂国家,与境内外恐怖组织联系等情形者,包括私自组织人员学经、讲经、解经,为学经讲经解经提供场地、提供便利,送未成年子女、学生学经,也应投案自首。
其他应投案自首的情况还有:以违反宗教教义教规、民族风俗习惯等为由,煽动他人拒绝使用或阻挠使用人民币,公开毁损或拒绝、阻挠使用政府制发证照,违反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等法律、政策。
以及,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以念「塔拉克」离婚,以宗教为由重婚、干涉计划生育政策等。
18种情况者须自通告下发日起30天内投案自首。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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