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接连表态支持民企后,中国各单位争相发布措施挺民企。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时间11月20日发布通知,内容包括确保民企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以及经营困难的民企可延期缴纳税款。

习近平此前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图源:新华社)
据11月20日报道,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布上述内容。
据悉,这项通知要求,把进一步促进民企减税降负“放在首要位置”,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及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企,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
这项通知明确规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整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民企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报道指出,这项通知还要求,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对生产经营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民企,要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帮助实现更好发展。
同时,对于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税的民企,税务机关要透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北京时间9月27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辽宁忠旺集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习近平强调要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习近平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关心支持爱护民营企业。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10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回信给民营企业家时再次表示,“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
11月1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称民营企业家是“自家人”。
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力挺民企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1月5日表示,各级法院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这项会议并提到,要“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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