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市县机构改革实施:统一组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来源:澎湃新闻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18-11-20 04:31:37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日前,中央正式备案同意《黑龙江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11月19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通知,黑龙江省市县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明确了21项市县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最大亮点是统一组建市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加挂政务服务局牌子,形成省、市、县三级统一完整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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