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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女高管收600万助情人升职 自断前程后男方轻判



自“廖蕾事件”、“平安集团高管事件”曝光后,中国金融圈再出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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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认为,王欣未实际参与贿赂款的交接,故轻判(图源:段郎说事)

北京时间11月2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了原中央汇金的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副主任王霞及原光大银行的济南分行行长王欣的判决书,金融圈丑闻再被曝光。

女方叫王霞,1970年6月6日出生,汉族,原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副主任,住北京市海淀区。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6年3月22日被羁押,同年4月8日被逮捕,2017年12月29日被取保候审。

男方叫王欣,1968年3月28日出生,汉族,原系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户籍地山西省太原市;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6年3月24日被羁押,同年4月8日被逮捕,2017年12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判决书显示,2007年,王霞与时任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行长助理的王欣相识。此后,二人经常相约喝茶,逢年过节王欣还会去看望王霞的父母。

2007年,光大银行重组,王霞成为股权董事。2009年底至2010年初,王欣向王霞请托,为其在职务提拔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后来,王欣进入后备干部名单,并升任光大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期间,王欣分多次给予王霞钱款共计人民币189.5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67美元)。

此外,两人多次为朋友的子女找工作。2011年,王欣为帮助其朋友马某的亲属进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介绍马某向王霞请托。王霞经王欣的介绍后,接受马某的请托,向宋某打招呼,安排请托人马某的亲属进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为此,马某给予王霞钱款20万元。

2011年夏天,王欣说他朋友张总亲戚的儿子大学毕业,想在北京找工作,能否安排一下。王霞说能进宏源证券,因为她是宏源证券的董事。王霞把简历给了宏源证券的人,说是远方亲戚,希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这个男孩。

之后没过两个月,王欣说让王霞帮忙为张总的女儿在北京找工作,最好能解决北京户口。

在这期间,据证人证言,2009年8月,王霞与王欣确定了情人关系。王霞与丈夫分居了,王欣也说他会离婚。

2011年11月,王欣在太原起诉离婚,但最后撤诉了。2012年4月,王霞让王欣在北京起诉离婚,最后他又撤诉了。

2012年6月,王欣曾写下保证书,承诺尽快娶王霞为妻。可是王霞认为,王欣不会离婚,就是想利用她的职位帮他升职,保住行长的位置,2012年10月,两人分手,结束了情人关系。后来,王霞看因王欣一直没有离婚,认为受骗了,遂与王欣分手。

最终,法院判决王欣免予刑事处罚,判决王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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