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海鲜面,竟意外查获一件贿选案。台湾彰化县一名妇人于日前发现,平常无业的丈夫忽然在家煮起了材料丰盛的海鲜面,一问之下才知道丈夫收受当地乡代参选人的新台币500元(1台币约合0.03美元)贿款,才有钱去购买食材。妇人在外向友人抱怨,没想到事情传开后遭民众检举,丈夫也因此被逮捕。九合一选举进入最后倒数,全台各地却相继爆出贿选案件,让选情蒙上一层浓浓黑幕。
依最高检察署统计,截至台湾当地时间11月16日,全台共受理3,864件贿选案件,并有8,263人涉及贿选,共有41件已遭起诉。在新竹县竹东镇甚至发生一名镇长候选人贿选,涉案人数高达300多人,检警传讯200多人到案说明,堪称近年规模最大的贿选案,被警察戏称人数多到快「灭镇」。

台湾传统贿选方式多以现金礼品或餐宴为主(图源:VCG)。
在各类型的选举中,地方村里长的贿选情况最为严重,主因在于村里长选举的选民基数较小,有些地方仅100多票就能当选,贿选花费的成本最低,获得的效益最大。若提高到县市议员层级,少则几千票,多则上万票,买票的对象与贿选成效都较难控制,况且若以每票新台币500元至5,000元的行情来看,要达到足以影选选举的票数,恐怕不符成本效益。
若以区域作为划分,又以东部与南部地区的贿选情况最为严重。台湾民主政治的运作虽已行之有年,但在南部许多乡下聚落,年迈长者通常与当地民代或桩脚熟识已久,在重视人情义理的氛围下,很多人在顾及交情又收受好处后,总会抱着「还人情」的心态投下行贿的参选人一票。
东部地区之所以贿选情况严重,一方面是比起其他区域,东部原住民选区的当选基数相对偏低,贿选效果较佳;另一方面,东部地区一向不是台湾的政策发展重心,当地选民在长期被政府忽视的情况下,对选举与政治的心态较为消极。反正怎么选怎么换人,家乡的发展都不见起色,很多选民觉得投票没有意义,倒不如「谁给钱我就把票给谁」,也好过投给那些占尽好处,还一点都不「回馈」给人民的参选人。
但贿选并非单纯的撒钱那么单纯,除了要有好成效外,同时也要避免被查获的风险。在选举初期,参选人多以现金或礼品进行贿络,在搜集好该区选民名册,确认过哪些是「较易收买」的对象后,再以现金红包交给桩脚帮忙分发,或是以举办餐会、招待旅游等方式讨好选民。
但随着选举文化慢慢成熟,选民的防贿意识越发高涨,加上检警对贿选的查办越发森严,贿选越来越不容易,传统的贿选方式不只效果有限,遭检举查获的风险也高,许多新型态的贿选模式就此应运而生。
有的参选人将金钱转变为劳务,自己出资替某小区大楼进行「大消毒」;有的则假借岁末感恩餐会的名义举办「人人有奖」的摸彩活动,让选民「有吃又有拿」;有的甚至借着天灾成立「互助会」,再以赈灾名义发放慰问金,大买「国难票」;10月份还有一位里长,以让选民加入直销团体免费购买商品的方式行贿,贿选方式可说五花八门。
然而,贿选风气之所以至今仍无法根绝,仍归咎于行贿的风险太低,当选后获得的利益太大,对参选人而言无疑是门「物美价廉、值得一睹」的生意。再加上,台湾选民对于贪污或行贿的政治人物显然过于「宽容」,甚至有人借此打着「被司法迫害」的名号再起山头,这次选举中许多参选人都曾有贿选前科,却依然能获得政党提名,台湾民众对于政治人物应具备的素质,仍应抱有更高的期待与检视标准,才有望彻底杜绝贿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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