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又被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宣布对黄有龙、赵薇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次处以公开谴责,同时设置5年的从业禁令,已是这对明星夫妇第二次受罚。半年前的4月,证监会曾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对龙薇传媒罚款60万,同时对赵薇夫妇二人分别罚款30万,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夫妇两次受罚,都与高杠杆收购万家文化有关。2016年底,龙薇传媒宣布用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的股权。因为赵薇的明星身份,这起收购案例饱受关注。但随后曝光的收购细节让人大跌眼镜,龙薇传媒注册资本只有200万元,等到发起并购时,股东自有资金一共才6000万,也就是说此次收购整整加了51倍的杠杆。
拿着6000万的自有资金,收购市值百亿的公司近三成股份,资金缺口靠银行信贷。这种高风险的加杠杆行为,无益于“空手套白狼”,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在金融系统去风险的前提下,高杠杆的收购行为,无疑踩中了资本市场调控的红线。更重要的是,资金还没有落实的时候,龙薇传媒就发布了收购信息,明显违背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证监会罚款30万,一度引发了力度是否过轻的讨论。其实即便没有此次地方证交所的追加惩处,赵薇夫妇受罚的力度已经很重了。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30万,加上5年的禁入期,已算是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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