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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贿选案后续 辽宁原副省长悔罪

辽宁原副省长刘强涉受贿、破坏选举一案,北京时间11月22日在北京市第三中院一审开庭。控辩双方进行举证、陈述后,刘强当座表示认罪悔罪。案情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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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案让原本就千疮百孔的辽宁官场,再次迎来一场风暴(图源:VCG)

检方指控,刘强从2000至2017年间,利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总经理、抚顺市长、抚顺市委书记、辽宁副省长等职务,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收受财物逾1,063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43美元)。

检方称,刘强从2011年至2013年初,为当选辽宁副省长,利用抚顺市委书记的职权和影响力,用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刘强的落马,很自然让人联想到那起“天字一号”贿选案。此案一度惊动了中共高层。据称,案件涉及到62名辽宁人大常委中的38人,这超过了该省人大常委会人数的一半,辽宁人大常委会已经无法召开履行职责。

时任辽宁省委书记李希曾指出,辽宁经济出现的困难,有结构原因,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政治生态的原因。几个原因搅和在一起,成为辽宁困顿的枷锁。因此,痛治辽宁官场政治生态已是辽宁的当务之急,这也是中共高层对辽宁贿选案大动干戈的又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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