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几天了,最近的处罚才出来。2018年11月15日23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同乐派出所接到到报警电,说自己遭受威胁,经常很快出动。

这个打电话的女子现年27岁,在某火锅店吃宵夜,结果有个喝醉了的男子林某鹏(男,25岁),突然一把抱住正在和朋友吃宵夜的当事人,然后拉拉扯扯中双方一起倒地,这个时候,这店主过来把双方拉住。
由于女的当事人这里很多人,很快就把这个猥亵者给控制住了,结果这个店主在等待警察过来的时候,用脚踢打林某鹏头部,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这个猥亵者林某鹏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但这个人家属说店主大人,所以公安机关在肯定其人见义勇为的同事,罚了他200元。
其实我想说的是,为什么这个店主这么牛,因为一般店主都不愿意惹这种事情的,担心做生意,遇到这种事情会被人骚扰,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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