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23日报道,西班牙两男子在小巷里与一女子发生性行为,因女子无法用肢体进行反抗,法院判决两名男子在性侵过程中因为没有使用暴力,所以不算强奸。

在这个有争议的案件中,位于该国东北部的莱达法院(the court in Lleida)裁定,涉事男子和他的侄子是性侵而不是强奸了这名女子,因为他们被认为没有使用恐吓或暴力手段威胁该女子。
法院判决他们4年半的监禁,而不是15年监禁的最高强奸罪,这个判决再次激怒了西班牙人。
据悉,受害者在酒吧遇到了这两名男子,然后陪他们去了一家夜总会。之后,一名男子强迫她在一条小巷里发生性行为。
法院裁定:“这两名男子利用了该女子脆弱的天性,加上她酗酒和服用抗抑郁药,这可能削弱了她保护自己的能力,因此这两名男子没有必要使用暴力或恐吓行为。”

尽管法院承认该女子的虚弱状态使她很容易受到伤害,但法院表示,如果这些男子没有使用暴力或恐吓,就不能以强奸罪名受审,这激起了许多人的愤怒。
这项有争议的裁决是在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暴力国际日的两天前做出的。活动人士计划在国际日期间举行200场示威活动。
人们在网上对这一判决表示不敢相信,尤其对该法律中有关恐吓和暴力的部分感到愤怒。
Jose Antonio在Twitter上写道:“如果司法部门不以这种法律来保护受害者,那我们就不会在反对性别暴力的斗争中取得丝毫进展。这类罪犯不能逍遥法外,这是对施暴者一生的谴责。”
Sabel carira补充道:“我们需要的是保护女性的正义,而不是这场闹剧!她哭着拒绝他们,但无法用肢体语言表达她的抗拒。但如果你不用肢体反抗,那就不算是强奸。如果你用肢体反抗,施暴者又会杀了你。”
这两名男子用手机录下了袭击的视频,事后一个讨论群组上对这一事件哈哈大笑,并表示他们被控较轻的性侵罪,而不是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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