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举暨公投今天投开票,截至中午,彰化、台北市均传出有民众撕破公投票的事件,中选会提醒,此举违反公投法,故意撕毁领的公投票者,处新台币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今天天气晴朗,催出许多投票民众,然而这次选举与公投一同进行,由于民众不熟悉公投投票流程,且公投案多达10案,也拉长了等候投票的排队时间。
台北市社子国小投票所上午发生有名妇人因排队投票过久,不耐久候,便将选票弃置一旁桌上离去,选务人员查看发现,公投票上有一角遭撕破;彰化员林市也有男子疑似因不满等待时间太长,把已领取的公投票交还给选务人员遭拒,便将10张公投票全部撕毁。
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表示,民众对于公投票可以领了不圈选、不领也不投,甚至只领部分公投票也可以,但只要领了就一定要投进票匦,不得将公投票撕毁或携带出去,否则将违反公民投票法。
公投法第41条规定,将领得的公投票携出场外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万5000元以下罚金;第44条则规定,将公投票或选举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匦,或故意撕毁领得的公投票者,处新台币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实际违规案件数,陈朝建表示,今天以处理选务为优先,违规案件数由警察局协助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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