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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强民营企业保护 黄光裕案或将重审

近期,中国大陆传出前首富黄光裕非法经营案将再审的消息,分析人士称,此案若重审,将对民营企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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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草莽出身成为中国首富,其奋斗故事成为许多人的偶像(图源:VCG)

北京时间11月25日,中国官方智库社科院主管的报纸《中国经营报》报道称,11月15日晚,中国最高检发布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其中一项标准就是“如何严格适用非法经营罪,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

最高检强调,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的,不得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司法标准一经发布即引起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前首富黄光裕作为草根企业家,曾经创造了中国零售业的传奇,后来因为非法经营罪获刑8年,黄光裕案能否适用此借此规定重审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分析人士称,最高检发布的司法标准中对罪与非罪的界定,的确给黄光裕案提供了一个纠错的机会。

为黄光裕家族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李默律师表示,“黄光裕案件中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适用错误问题确实已经申请提起再审,并已于2016年7月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黄光裕非法经营罪的判决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扩大化’的问题,把一般行政违法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的行为,这一做法带有那个时代的特殊‘烙印’,现在中共中央发布一系列的文件对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以保护,目前黄光裕案已提起再审,是时候对问题给予解决了。”公开报道显示,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以犯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人民币,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曾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表示,“目前判决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中共中央文件都在强调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对冤假错案的纠正,黄光裕案中的其他两项犯罪暂且不论,单就非法经营罪来说,存在改判和纠正的必要性。”据悉,最高检之所以出台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司法标准,这与近期中共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有关。

习近平11月1日举行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称“民营经济离场论”是错误的,并称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

习近平还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指明六大方向,其中包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11月9日中国政府网报道称,李克强在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上,鼓励民营企业家“敞开说,无禁忌”,表示要加强民营企业保护。

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将助力解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

​​​​​​知情人表示,中共高层加强对民营企业保护,最高检出台了相应的司法执法标准,这位黄光裕案重审提供了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舆论对黄光裕案比较关注。

其理由是,2018年11月,中共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文件发布的几个重要时点,中国搜索引擎百度搜索显示,黄光裕的搜索指数一度出现峰值,比如在11月4日和18日分别达到159万次和141万次。

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社会期盼黄光裕回来重振国美。

公开资料显示,黄光裕,又名黄俊烈,广东汕头人,1969年5月生,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现代潮商代表人物之一。其创立的国美电器是中国大陆的知名企业,黄光裕于2004、2005、2008年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在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亦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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