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有新闻报道“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文中称“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这个消息出来后迅速引起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关注的重点是,这个研究是严重违背科学伦理学原则的,甚至有人认为是大逆不道,或道德败坏到极点,是为了个人利益丧失人性的科学疯子。
这里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是,伦理学审查问题在国内的重视程度不够,伦理学问题在学术界存在混乱的问题。有人会认为,伦理学只对人类开展研究才存在,对动物实验就没有伦理学问题。其实动物实验也一样有伦理学的问题,只是我们不够重视或不了解导致。
其实我们这里讨论的伦理学是医学伦理学。按照学术定义,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是医学的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分支。
历史角度看,公元前四世纪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医学伦理学的最早文献,其要旨是医生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判断”采取有利于病人的措施,保持病人的秘密。世界医学联合会通过的两个伦理学法典,即1948年的《日内瓦宣言》和1949年的《医学伦理学法典》,都发展了《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明确指出病人的健康是医务人员要首先关心、具有头等重要地位的问题,医务人员应无例外地保守病人的秘密,对同事如兄弟,坚持医业的光荣而崇高的传统。
简单的说,伦理学关注的是保护患者的利益。医学研究过程中,医学伦理学关注的重点是保护受试者的利益,避免受试者各个方面利益收到不合理侵犯。
最新这一事件中,为什么众多科学家都明确反对对人类胚胎进行编辑。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这种基因编辑技术存在脱靶的风险,脱靶就是没有按照原来的设计目标破坏或编辑了其他基因,这样会导致人为的基因突变。其实这并不是重点,因为脱靶只是技术成熟度和技术稳定性问题。即使克服了这样的问题,例如可以对胚胎进行基因分析和基因诊断,排除脱靶带来的危险。仍然不能进行这样的基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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