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审改判,宣告50岁的吉林男子金哲宏无罪。这人50岁了,年纪很大了,是吧。
可是这个人坐了23年牢,刚刚进去的时候才27岁,正年轻。这个男的叫金哲宏,在1995年被认定是一起杀害女青年案的凶手,这个案件5年间两次再审,结果法院四次都是同样的结果,都是判处他死缓。这人觉得不是自己杀人的,于是一直上诉,最终终于成功,可谓老天开眼。

之所以有这个结局,根据截金哲宏的代理律师介绍,该案在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等关键问题上存在诸多疑点,尤其是案发当天,这个人在为父亲上坟,都没做案时间,这是最关键的证据,这么关键的证据,竟然没被采纳,直接判了死缓,要是当时判了死刑,那就完蛋了,彻底的冤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公安局必须破案呀。
所以就有冤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