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孩子被迫卖淫,因顾客不满意被杀害,并且被肢解,六名嫌疑人已经被捕,均为未成年人。
十几岁的年纪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肢解这么变态的事情也敢下手,这是孩子吗,这简直就是魔鬼。
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引起诸多的争议,是不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那被杀害的了女孩的家人凭什么讨回公道呢,难道自己的孩子被杀了就只能得到那点赔偿吗。犯法的人就因为未成年就可以从轻处罚,给一个改过的机会,那死去的孩子谁来给机会呢?
现在的孩子和之前的孩子已经不一样了,越来越先进的科技,孩子们从下接触的就是我们那个年代十多岁甚至是二十几岁的接触的人情世故,一个七岁的孩子就知道摸别人的胸,家长却辩解说自己的孩子小不会故意做那样的事情,他什么都不懂的,其实他真的什么都懂的,只是家长一直把孩子当作孩子而已。
青少年的犯罪率正在逐年递增,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正在一点点变坏,之前之所以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是聚的教化感动比惩罚更重要,希望孩子可以重新做人,但是却忽略了受害人的心情。
一个孩子十三岁的时候强奸了同村的女孩子,家长起诉后就因为是未成年就不被刑拘,只是赔偿九千多,一个女孩子的一辈子就只值这九千元?
最重要的是男孩伺机报复,把女孩的妈妈杀害了,最终获刑了一年多。
真的太玩笑了,母女俩的命竟然也只换来一个孩子的一年多时间,那出来以后他不过是十多岁的大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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