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普通人吸毒就是罪有应得,甚至“罪该万死”,而一些明星大咖吸毒就是误入歧途非常值得惋惜,有时候这种逻辑我真的不是特别的懂...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羽泉组合之一的陈羽凡吸毒事件曝光,虽然已经是石锤,虽然这样的错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犯已经可惜被判无缘今后的聚光灯。但是我听到的声音不是声讨作为公众人物为什么不洁身自好而是以身试法起典型的反面带头作用,而是亲一色的为陈羽凡感到悲哀,为他的吸毒找理由...
这我就非常的奇怪了,本就和老百姓不一样的明星无论从经济上和社会资源上都要富足的多,为什么现在犯了这种十恶不赦的罪反而会被舆论同情试图替他开脱?无论是现在的陈羽凡,还是过去的什么柯震东和李代沫之流,吸毒都有一大堆的理由,要么是好奇,要么是找灵感,要么是应酬要么就是伤心失落。总之都有一大堆的借口说出来让人惋惜和原谅,但是在中国这些理由都行不通。
因为,这个市场经济时代从来就是有需求就一定会有相应的供给,明星们带头吸毒更是给那些奋战在一线的缉毒警察们创造了更加艰难的禁毒难度,让他们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风险更加的沉重,我们队明星们宽容就是对那些缉毒警察的残忍。如果这条逻辑是正确的逻辑的话,那么明星吸毒毫无疑问就应该被重判不是吗?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