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来越多学术权威与科技舆论难掩愤怒的指责与要求制止声中,中国官方的回应显示了他们已经暂停了一名声称创造了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的科学家的工作,这位名叫贺建奎的科研人员是中国一所大学的副教授,他的科研行为正被广泛视为人类伦理规范层面的不道德,并且违反了中国法律。

饱受争议的科学家贺建奎此前在香港召开的一个会议上,为自己直接用于人体的基因改造工作辩护(图源:VCG)
而在这场风波发酵的地理中心香港,前来于此进行演讲的贺建奎表示了他可以透过基因编辑技术,令一对新生双胞胎婴儿能够先天对令人生畏的爱滋病免疫,这项突如其来而又超前世人认知的试验作品,是全球首例关于人体的直接改造产物。
尽管事件乍看之下,可能会被一些不解因果的人们误认为这是一项极为超前的医学突破,却正在不为全世界理解一般,但实际上,这样的进击之举风险巨大,全球医学界的批评如潮,伦理审批再一次被广泛讨论,无不因此实验越过了人类文明当下的红线——对于表明正在致力发展生物科技的香港,这不无启示。
没有人可以否认,被世人追寻了太久的爱滋病免疫,注定将会是人类医学上的一次重大突破,然而,贺建奎研究手法当下却备受质疑。全球的医学研究向来对人体实验持审慎态度,基因编辑的技术尤其崭新,即使顶尖学者们也未必能成熟掌控风险,而改造基因失手可能带来的潜在隐患,好莱坞科幻灾难电影已经为世人普及了太多。
因此,名不见经传的贺建奎莽于修改胚胎基因的风险可想而知,若不幸失手,基因缺陷更会因此遗传下去,这正是外界的忧虑所在。被改造过基因的婴儿真切存在的消息公布后,大中华地区的122名科学家便联合发布声明,称学界至今没有敢于透过基因编辑来尝试免疫爱滋病,正因为其中风险太大,并谴责贺建奎的人体胚胎实验“疯狂”,绕过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科研界权威人士、英国牛津大学应用伦理学家乌莱斯(Julian Savulescu)随后亦发出声明,指作为试验品的这对双胞胎儿童原本没有健康问题,但接受了基因编辑反而要承受风险,不知将来会否有癌症等副作用,而爱滋病既可避免,亦有疗法,不必如此兵行险着,这份声明形容贺建奎的研究是“邪恶滔天”。
尽管后来,贺建奎声言“伦理将站在我们这边”,并比喻正如试管婴儿起初也有争议,后来却为人接受。改造婴儿基因的道德问题,涉及医学伦理和哲学,固然值得讨论,但与此同时,这次事件还涉及医学研究的政策规管,努力于此的香港尤要留意。
在内地城市深圳从事医学研究,身为中国科学家的贺建奎按规定须向一个负责医学伦理的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要通过道德审查。但日前有报道指出,贺建奎获得了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审查申请书上有医院盖印,而和美医院随即否认,深圳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也随即展开了调查,专责科技发展领域的深圳行政官方部门亦否认了资助项目。如果贺建奎的人体胚胎研究通过了审批机制,那代表监管方的把关程序或存问题;若然贺建奎是私下研究,绕过正常机制,则反映了城市行政机构的监管不力。

贺建奎引发的舆论风暴困惑了在香港召开的整场第二届人类基因组编辑国际峰会,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还是在这个场合感谢了国际科研学界将会议选址在香港(图源:VCG)
尽管贺建奎所在的深圳南方科技大学、涉事的和美医院等均在事态发酵后表示不知情,但贺建奎的研究想必注定会动用实验室场地及大量精密科研器材,这之中可能涉及到人力、物力之大可想而知,为什么耗时长久的整个科研过程,贺建奎的所做一切从来没有被察觉及揭发,这是尚未解答的疑问,更是接下来需要向公众作出交代的事项。未来,出于防微杜渐的目的,除了由伦理委员会把关研究批准外,任何一地的行政官方可能亦需要考虑从监管着手,避免有学者擅自进行医学实验,因为科技本无罪,错的只会是操纵科技的人。
在香港一所顶尖学府刚刚落幕的第二届人类基因组编辑国际峰会上,贺建奎如何回应基因编辑的批评,正是在那时让这一科技风暴成为了全球各界关注的焦点,随后,峰会主席及峰会官方观点强调了基因编辑须遵守伦理准则,未来要界定哪些研究方为适当。
这场峰会一定算是医学界的盛事,而合办单位伦敦英国皇家学会、美国国家科学院和美国国家医学院等均为全球顶尖的研究机构,峰会第二届即选择了与香港的科研院校合作,无疑是对香港生物科技发展成绩的肯定。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开幕式致词时就指出,香港正在发展生物科技,并致力成为国际医学中心。而正所谓能力愈大,责任愈大,香港发展生物科技的同时,也必须留意医学伦理的规管,勿再重蹈覆辙,犯下科学禁忌的错误。
与各地相若,香港的医学研究同样须通过伦理审查,而香港高等院校的医学院及顶尖医院内部展开的研究亦正在受到规管。例如,香港顶尖学府香港大学和一个香港医院管理局下辖的地区性医院联网“港岛西医院联网”(Hong Kong West Cluster)即被划定属于同一个伦理委员会;而另一所本地学府香港中文大学和另一个类似的地区性医院联网“新界东联网”(New Territories East Cluster)的研究,则由另一个伦理联席委员会负责审查。这种审核制度的不断优化,正体现了香港制度的相对完善性。
随着陆港科研合作当下的日益频繁,预料“一国两制”下的两地医学科技研究互动,也会愈来愈频密。这在未来或给相关领域的审查与规管带来一些新的挑战。而香港未来应关注的是,陆港两地推动科研合作的同时,原有机制或许也应要与时并进,符合新的合作与科研需要,特别在医学前沿等领域的相关研究上,若然,未来只是在出问题后才作检讨,到时只怕会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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