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为创始人之女孟晚舟被捕的消息引发热议。对此,法学教授也发表了评论。

孟晚舟现任华为副董事长,于当地时间12月1日在加拿大被扣留(图源:VCG)
当地时间12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发言人称,中国电信制造商华为公司创始人任正非女儿孟晚舟被逮捕,她将被引渡至美国。
据报道,对于孟晚舟被加拿大扣留一事,北师大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表示,美国要求加拿大扣留孟晚舟的做法有悖于国际法。
刘德良称,“基于美加之间的特殊伙伴关系,美加之间应该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协定,美国才有权利在加拿大要求加方扣留孟晚舟。如果事先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协定,只能在具体时间、具体事情跟所在国协商,请求对方予以协助,否则是不能直接进入所在国行使司法管辖权,如抓人”.
刘德良强调,美国要求加拿大扣留孟晚舟的做法有悖于国际法。如果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存在相关协议,对美加两国来说此举在形式上是合理合法的。对于美国退出伊核协议并出台制裁与伊朗正常贸易的他国或企业,如果利用该协议,虽然形式上合理合法,但在具体内容上是不合理的,美国的做法有悖于国际法。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对此事发声,刘俊海认为,孟晚舟事件应该按美国、加拿大的相关法律程序走。孟晚舟目前是扣留,根据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米兰达权利”,哪怕被逮捕,都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无需证明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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