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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贿赂非洲官员罪成

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被指触犯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控以贿赂非洲国家乍得和乌干达总统,以便为中国华信能源公司获取开采石油权益等七项罪名成立,是首名香港问责退休高官被外国法庭控以贿赂并裁定罪成。纽约曼哈顿联邦法官将判刑押后至明年3月14日作出,其最高刑罚是入狱65年,但据报道,控辩双方曾经估计,何志平可能获刑15至23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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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民政局长何志平夫妇

现年69岁的何志平,一旦判刑如控辩双方所料,可能余生都要在狱中渡过,他在闻判后表现平静,并以广东话向在场记者表示:「预咗,都系咁。」(意思是意料之中),他又向辩护律师致谢。

何志平被控八项罪名,包括一项串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沙及乍得和乌干达的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罪名各两项、一项串谋洗钱及涉及上述两国的洗黑钱罪各一项,每项最高判监由五年至二十年不等。审讯进行七日后,三男九女陪审团退庭商议不足一天后,于美国时间5日下午一致裁定当中七项罪名成立,只有涉及乍得的洗黑钱罪名不成立。据当地传媒引述陪审员在庭外表示,何志平向乍德总统赠送装有200万美元的礼盒,并非在美国司法管辖区内发生,因此无法裁定罪成。

案情透露,退休后出任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的何志平,代表中国华信能源公司向乍德总统、乌干达外交部和塞内加尔的重要官员行贿,涉及290万美元,当中200万美元是放在一个礼物盒交予乍德总统代比。控方律师结案时表示,涉案贿款并非善款,因为各方讨论的只是华信的石油生意,显见付款目的是要接触非洲政要,以获取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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