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消息,近日,一份《关于不同意法定休息日开庭的意见》函件在网络流传,引发热议。该函件抬头是安徽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落款单位是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落款时间为12月4日。

网传的《关于不同意法定休息日开庭的意见》 红星新闻 图
该函件中称,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收到颍州区人民法院寄来(2018)皖1202民初7520号案件于2018年12月8日上午9时开庭的传票,“经查,2018年12月8日为星期六,是法定的休息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是法律法规赋予全体公民休息的权利,也是宪法赋予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直接体现,该权利不能随意剥夺,司法权也不可以随意干涉、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故贵院安排在法定休息日开庭应事先征得我司的同意,现贵院未征得我司同意安排在法定休息日开庭显然不当,我司对此不同意。”
函件最后明确表示:“为此,特致函贵院,希望贵院能另行安排正常工作日开庭。”
该函件在网络引发广泛热议,有网友称“法院太敬业,周六休息也开庭”,还有微博实名认证为“律师”的网友调侃:“也许是开庭传票写错了时间”。
12月7日下午,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网络流传的相关函件内容属实,系该司代理律师所发,发出后至今,尚未接到颍州区人民法院的回复。该工作人员说:“周六要休息,这样确实不好。但如果到了周六仍没接到回复,我们只能赶过去,正常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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