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晚,上海徐汇区飞洲国际商场一家商铺内,一立式试衣镜突然倒下,砸伤了6岁女孩姚某。姚某被家人送医后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被砸中的6岁女孩姚某
可以说,凡是服装类商场或门店,均离不了试衣镜。这一最常见物品却夺走了6岁女孩的生命,让人震惊和不可思议。这起事件中,带领小孩逛商场的监护人是否存在监护不力的问题,还有待权威部门判定。但是,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商场和涉事商家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之所以强调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在于经营者面对的是不特定的消费者,其中既有年轻体壮者,也有活泼好动者,更有老幼病残者;既有小心谨慎者,也有粗枝大叶者。这决定了,此类场所必须考虑到多数人的性格特征和注意程度,适用更严格的安全标准,摆放的相关设备理当比个人住宅内的家具更牢固安全。
尤其是,经营者更清楚经营场所内相关设施的性能和安装状况,因而具有更强的预见风险和控制风险能力。消费者则不同,其大多数知晓自己家中家具的安装情况,却不了解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那么,经营者显然更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采取警示、加固、提醒等必要措施避免消费者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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