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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宪章十周年:中西方认知的“差异化”

12月10日是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等人发起的《零八宪章》十周年,香港和海外有民众集会纪念,呼吁勿忘宪章精神,继承刘晓波遗志。

这些年来,怀念刘晓波的人群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纪念民运人士,甚至在海外的舆论中,他被塑造成一个独自同庞大的中共政治机器对抗的“英雄”形象。尽管有夸大之嫌,但是之所以出现这种人物观感,也源于中共在处理刘晓波问题上的“僵化”现象。

有观察人士指出,中共“认知”下的刘晓波以及《零八宪章》是“企图”颠覆政权的民运人士,这也中共是将刘晓波定罪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根本原因。在西方舆论以及异见人士的概念中《零八宪章》则是“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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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2010年前后的声名鹊起,而今的刘晓波更像个陌生人(图源:Reuters)

一言以盖之,中共认为刘晓波本人以及他提出的《零八宪章》是在推翻政权问题,而西方舆论则认为只是提出一些建议,弥补中国制度上的不足。

在2010年中国官媒新华社的一篇文章,折射了中共如何看待《零八宪章》。当时这篇题为《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的误读》文章中指出,在中国官方的判定下,刘晓波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煽动性主张,并征集了三百余人的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网站上发表。“从刘晓波言论的字面含义,即可直观地判断其具有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现行社会制度的动机和目的。”

但在西方媒体眼中,刘晓波只是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2009年的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对刘晓波的及其严厉的判刑,标志着中国进一步严格限制言论自由的空间;《纽约时报》则表示,刘晓波《零八宪章》要求中国“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讲出这个真理后,刘晓波成中国政府眼里的罪犯,但却成了全世界自由事业的英雄;《洛杉矶时报》的一篇社论说:“中国政府由于刘晓波的信仰而关押他是错误的。说刘晓波是颠覆分子是错误的,因为他只是和平的持不同政见者,主张和平变化,而非推翻政府。”

各自立场的不同,所分析事件的思维自然有差异。

不可否认,刘晓波的政治主张是否适用于当下中国,他是否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乃至诺贝尔和平奖本身是否具有政治意识形态化色彩,皆存在争议。

刘晓波本来只是一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并非专业政治学者,而且他的政治观点也深受西方意识形态影响,分析实际政治问题时过于理想化,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于中国极其复杂的国情,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实践格格不入。

但是中共需要承认的是,不论刘晓波的主张是否适合于中国,无论他是否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也无论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在看待中国异见人士时是否戴着有色眼镜,他都是受中国宪法保护的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言论表达权利。 

更何况他还是一位怀有理想主义精神的知识分子,有着甘为推动国家进步而牺牲的精神。他所提倡的民主、自由,本身就是中共所主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有机构成。虽然他的政治改革主张未必可行,甚至不乏激进成分,但我们都不能否认他的良好初衷。这也是在《零八宪政》十周年之际,重新审视刘晓波以及以其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中国政治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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