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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大诈骗案宣判 被罚逾30亿元

北京时间12月10日,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德正资源公司、陈基鸿等人诈骗案,被罚金额逾3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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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该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图源:VCG)

12月10日报道,当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等案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罚金30.12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3美元)。判处被告人陈基鸿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其他被告人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张家春、薛键、王文宏、黄义发分别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陈基鸿于2004年9月注册成立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先后实际控制经营60余家境内外公司。随后以“德正系公司”名义与大量中国境内、境外公司签订销售、回购合同,或欺骗其它公司为“德正系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骗取多家公司资金共计123亿余元(其中2.7亿余元未遂);此外,还通过重复质押或将上述伪造货权凭证质押于银行等方式,骗取13家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共计36亿余元。

宣判后,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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