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肖某伙同张某等人,在9次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3800余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通过,并通过张某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103万余元。因犯有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二人分别获刑。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肖某二人上诉后,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核考生
今年27岁的肖某大学文化,案发前系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管理人员,张某是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市场营销部职员。
一审判决书认定,肖某于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间,伙同张某及李某(已判刑),先后多次接受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已判刑)的请托,在9次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利用其在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职务便利,违规将3800余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通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通过张某多次收受陈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03万余元,其中肖某个人实得49万元,张某个人实得54万余元。
违规报名考生成绩均无效
据了解,肖某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系列中级考试、高级工程师考试、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人员。陈某公司专门为不符合国家相关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代报名,每名考生收取代报名费1300元至1600元不等。
2016年春,陈某得知张某认识考试中心的人,就找到他,称有一些学员去不了现场参加资格审核,问能否找人报名,可以按每人二三百元给一些费用。张某遂找到肖某,对方一口答应。当年7月,肖某把一级建造师考试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通过了审核。此后,张某多次通过肖某帮陈某提供的考生违规报名,事后均获得好处费。案发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等8项全国资格考试违规报名通过审核人员处理情况的报告证明,考试中心对违规人员资格复审,作出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包括证书无效)的决定。
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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