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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尚未在香港出现 港府高度防范

非洲猪瘟自8月在中国大陆爆发后,虽然疫情尚未在香港出现,但由于中国是香港猪肉的主要供应地,香港当局已加强防范。

香港的预防措施大致分为向市民和业者进行防疫教育、严格执行防疫和检疫措施。

在防疫教育上,媒体报导,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12月初曾进行一次防疫演习,期间出动了大量粉红色的猪只玩具,参与演习人员穿上保护衣,学习如何销毁染疫猪只。

有关部门同时提醒市民,猪肉必须煮熟才可食用。

据报导,渔护署已向业者发信和举办座谈会,提醒本地猪农及养猪场提高防范意识。此外,政府正着手准备一系列应急方案,以便发生疫情时有效应对。

在防疫方面,香港农业专区发展协会主席郑嘉成9月曾向媒体说,非洲猪瘟其中一个传播途径是厨余,但香港猪场多年前已禁用厨余喂猪。

至于专门供应香港的中国活猪,当地养殖场的防疫同样严格,饲料一般是玉米及黄豆粉,因此,相信中国供港猪只没有问题。

不过,由于中国一些爆发非洲猪瘟的养猪场接近供港猪只的养猪场,防疫工作也十分重要。而深圳更是防疫的重点,因为中国供港猪只都经由深圳来港。

港媒曾引述中国养猪业者说,8月底深圳已加强防范,前往深圳的猪车只要车上有一头猪只死亡,整车都要返回,不能进入香港。

在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已加强猪只屠宰场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当中包括进出屠宰场的运猪车、存猪栏及屠宰线。

食环署方面也一再申明,所有中国供港活猪都必须来自认可的注册养殖场,并要附有健康证明。

至于检疫工作,食环署在接壤深圳边境管制站已加强检查猪只的健康状况,并确定所有入口猪只都来自注册养殖场及附有卫生证明书。

按照有关部门现有的规定,送往本地屠宰场的猪只都要经过屠宰前及屠宰后检验,进口肉类要附有出口地发证实体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

另据本地进口食物管制办法,某些高危进口食物,例如牛奶、乳类饮品、冰冻甜点、野味、肉类、家禽和蛋类等,都受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附属法例监管。

进口肉类、家禽或蛋类仅限于香港食环署所认可的来源地,进口商必须提供出口国家或地方发证实体的卫生证明书。

此外,相关法令规定,凡任何人携带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而没有原产地发证实体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没有食环署的事先书面批准,均属违法。违反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鉴于中国的非洲猪瘟情况仍然严峻,食物及卫生局一直与中国有关部门紧密沟通,监察情况,并留意疫情最新发展,以便作出迅速及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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